审访结合 务求实效 长春办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

01.06.2015  19:23

  
  近年来,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审计署信访工作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加大督办落实力度,注重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信访举报事项提供的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促使信访与审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
  。该办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以及审计署信访工作管理相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逐件批阅信访举报事项,对于重要举报事项立即直接转给审计组核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督导信访事项及时落实;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负责调查核实举报事项,形成了责任层层落实,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责任制,为信访举报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
  认真核查办理,确保信访举报工作获实效
  。在近年来来访群众人数不断增加、反映事项涉及范围越来越广的情况下,该办始终认真做好接访、呈报、核实、反馈等工作。对属于本办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按照举报内容涉及领域,将核查工作落实到相关业务处,要求其第一时间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要求承办单位在完成规定审计任务同时,合理调配审计力量,深入核查信访举报事项。办公室每月做好信访举报事项的督办工作,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近年来,该办根据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发现并查实了一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发挥了审计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稳妥接待来访,做好教育疏导稳控工作
  。该办在接待群众来访中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管理规定流程,负责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聆听,努力安抚上访者情绪,做到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解决问题而不推诿扯皮。对于群体上访等特殊情况,专门安排场所供其休息,并采取由其推选2名至3名代表向接访人员反映情况,其他人员返回居住地等候消息的方式接访。特别是对不属于本办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向上访群众耐心解答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访群众解释清楚不受理的原因,并积极疏导上访群众到有权处理事项的部门提出信访请求。
  加强保密教育,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该办党组多次强调要做好信访举报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通过举办保密专题党课等,强化保密教育,增强审计人员保密意识。要求对举报人的个人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不得透露给被举报单位和人员;审计人员对信访举报事项的核查过程严格保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同时,对涉密信访举报事项载体的保管、传递、借阅、归档等均严格限制知悉范围,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做到各环节严格把关,杜绝泄密隐患,切实做好各环节信访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