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就省国税局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持有异议的7个研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经专家评审鉴定,该7个研究开发项目属于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清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华 0571-8705403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段文斐 0571-8705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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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
附件
2017 年度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鉴定结果(第一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鉴定结果 |
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企银池平台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特色业务平台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池平台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会计系统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6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卡信审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
7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APP自主研发项目 | 属于研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