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加拿大产业联合研发计划第三轮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与加拿大艾伯塔省于2013年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为支持双方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双方共同设立浙江—加拿大产业联合研发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项目在浙江区域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科技厅负责,项目在加拿大区域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加拿大艾伯塔省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委托加拿大艾伯塔创新技术未来机构(AITF)负责。自2014年,双方已对通过评审的两轮项目进行了资助,现就第三轮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轮项目征集领域不限。根据双方合作备忘录精神,优先支持农业食品和生物制品、能源、环境、健康和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含医疗设备)、信息通讯技术(含地理信息)和纳米技术等领域。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浙江申报主体为在浙江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加方申报主体为在加拿大艾尔伯塔省内注册、运营,且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
2、项目创新水平高,合作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或引进加拿大高技术在浙江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且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
4、项目具有一定合作基础,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及遴选流程
1.本轮项目征集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30日。浙江企业实行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http://pm.zjsti.gov.cn 进行网络申报,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各市县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因双方财政年度不同,本轮项目执行周期略有不同,加方企业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请参照加方具体要求。
2.纸质材料报送。纸质项目申报书请在网络申报完成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页面有审核通过的水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寄送至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以寄出邮戳为准)。填写完整的项目信息表(附件1)、双方合作协议及项目预算书需作为附件一并寄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标题注明“单位+加拿大项目征集”)。
3. 我厅和加方将依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对通过初评的项目分别进行独立的专家咨询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对于双方评审均通过的项目,由我厅和加拿大艾伯塔省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协商确认联合资助的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
三、其它事项
1. 浙加双方将采取对等支持的方式资助各自的企业。我厅将根据浙江企业实际投入的项目研发经费,按照不高于25%的比例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助。加拿大艾伯塔省经济发展和贸易部为加方企业提供支持,支持经费不超过加方企业申请并经核准的项目研发投入的50%。
2. 我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合作项目。请需要寻找加拿大合作伙伴及项目的浙江企业填写《浙江与加拿大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2)并尽早报送。在征集截止日期前确定合作伙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可参加本轮项目征集,申报方式同上。(本项工作常年受理)。
四、联系方式
1、浙江方面: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申报及需求受理)
联系人:陈晟颖
电话:0571-87978953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浙江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政策咨询)
联系人:洪晨鸣
电话:0571-87055837
2、加拿大方面:
加拿大艾伯塔创新技术未来机构
联系人:Sandra Candie
电话:780-450-5550
加拿大艾伯塔省经济发展与贸易部
联系人:Helen Xu
电话:780-644-7896
附件:1、 《浙江—加拿大产业联合研发项目表》
附件:2、 《浙江与加拿大合作需求信息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