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政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9.07.2015  13:01

  日前,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这一历时一年深入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出台的《实施意见》,是新时期推进天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设计、总体部署,是天津“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制定的重要遵循。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明确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从均衡发展、增强动力、加强内容供给、推动科技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五方面提出19项具体任务;三是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四方面予以保障,特别是明确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的基本构成,要求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名至2名工作人员,配置有财政补贴的村、社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

  同时印发的《实施意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三部分共52条内容,其中,“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标准共33条,按照适度超前、示范引领的原则,整体指标要高于东部先进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标准共15条、“人员保障”标准共4条,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现行文件要求设定。《实施意见》还注重体现突出天津特色,将天津正在实施或将要推广的特色文化工作纳入,如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书香天津”建设、“一区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建设等,旨在形成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任务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