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本站10月30日讯】近日,我厅下发《关于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部署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确保工程有效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意见》指出,水利事业当前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时期,全省正在奋力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必须着力于打造优质精品工程,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提升重大水利工程质量水平。一要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控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加快建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二要切实保障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质量。项目法人对前期工作质量负总责,在工程建设方案策划、导向上统筹好各方利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查方式,按专业分组开展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充分听取各相关方意见建议,重点审核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建设标准、任务规模、投资效益等。三要严格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把关。进一步强化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组建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完善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专家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四要加强勘测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传承发扬“工匠精神”,鼓励技术创新,从源头上保障设计工作质量。五要督促规范组建项目法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规范组建项目法人,指导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六要常态化推行质量监督检查。原则上采取突击检查方式,现场随机确定检测部位、内容,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七要加大查处和稽察整改力度。对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八要充实监督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九要加强质量检测和评定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