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四个“加强” 稳步推进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行动
29.09.2015 17:1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15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六横安监分局分动员自查、联合检查、督促整改、总结提高四个步骤,全面排查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坚决打好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自查,发动宣传。充分认识“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血的深刻教训以及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六横向各企业转发文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4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经济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5号),明确任务目标,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加强检查,明确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依据自身职责的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全面细致地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期间,共计出动检查73人次,检查单位28家次,累计排查隐患64条,开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
三、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有序推进整改,严格执法,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目前,已完成隐患整改57条。
四、加强总结,建立机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标本兼治”、“堵梳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切实提高区域安全水平,建立企业负责、员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9.2015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