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08.06.2015  14:04

  为进一步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意见》明确了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严格检疫监管,加快林相改造步伐、推进社会化防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六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等保障措施。其中加强测报员体系建设,完善村级测报队伍,全面推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省内调运实行林业检疫植物及其制品目录管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实施产地检疫技术服务;加大林相改造力度,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促进森林健康;推进社会化防治,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推行政府向社会化防治组织购买病虫防治、监测调查服务等措施,都充分体现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意见》强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要为“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总体部署和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基层测报站(点)建设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资金投入。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需求,加大力度支持防治技术研究和产学研协同攻关,重点支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灾害预警、抗性树种培育、快速检验检测技术、空中和地面相结合的立体监测技术等实用技术研究。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机制,相邻地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疫情信息通报和会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防治作业等。要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群众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意识和技能水平,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氛围。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我省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灾害发生蔓延的形势所迫、形势所需,是继2009年我省颁布《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之后,适应新常态、提升防治工作能力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意见对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对推进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省防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