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五个加强”强化失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

23.10.2014  18:54

  近年来,台州市黄岩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制度建设、业务规范、财务管理、稽核检查、法制教育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失业保险基金内控制度防御风险能力,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控。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深化失业保险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失业保险基金风险。一是制定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做到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二是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设AB岗,并实行“双人、双岗、双审”的操作方式,形成初审、复核、审批、支付四个环节“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的业务经办管理机制。三是对业务专网和外部网络进行物理隔离,并进行专业全网安全防卫;四是抓好失业保险基金落实、使用和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二、加强业务规范,强化外部监督。以阳光政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推行失业登记、待遇领取等业务一站式、标准化服务。通过上网、上墙等方式实现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经办人员、投诉电话“七公开”,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公开性、透明度,做到失业保险各项业务阳光公开、阳光操作、阳光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收支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分别设立财政专户、支出户,地税征收的失业保险费由财政拨付财政专户,按月申请资金拨付到支出户,确保专款专用。坚持定期与财政部门、银行核对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帐务,从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杜绝出现挤占挪用。

  四、加强稽核检查,强化基金监察。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稽核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福利企业社保补贴的稽核检查工作。一是通过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系统数据比对、电话随机调查等方式对申报社保补贴企业和人员的资格待遇进行核查;二是发放自查自纠通知,要求各企业对照社保补贴的有相关政策和申报条件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开展入企检查。走访全区福利企业和工疗站企业,通过查看档案、财务报表、工资账册,以及随机对申报人员包括参保缴费、就业状况、工资收入等方面进行调查、询问和核实,杜绝冒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五、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廉洁意识。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平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知识,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廉洁自律,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