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29.04.2015  12:22

  4月23日,文化部通报了河北邯郸“2·15淫秽表演案”和江苏沭阳“2·27淫秽表演案”,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省文化厅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一是反应迅速,加强部署。文化部通报发布后,省文化厅第一时间反应,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再次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执法进行针对性部署和强化,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查漏补缺。采取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办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年度“打违”“净网”“护苗”三大专项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对农村地区营业性演出主体和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并以法律法规、案例为重点,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强化措施,监管有力。近年来,我省文化部门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方法,加大农村群众文化消费权益的保障,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农村文化市场得到有序、健康、繁荣发展。年初以来,全省文化执法部门持续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积极联合、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农村营业性演出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脱衣舞”等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依法取缔。平阳、苍南、永嘉、慈溪已取缔5场非法大棚演出,瑞安连续查处了4起大篷车演出,净化了农村社会文化环境,较好地引导了农村文化消费的渠道、方向。

  三是制度保证,长效监管。建立农村非法文化演出考核制度,将农村的违法违规演出查处作为对各设区市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农村文化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的作用,结合巡查掌握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监管对象“浮出水面”。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行动、信息共享等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警示违法经营分子,震慑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