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律师行业发展

26.04.2019  11:10


一是鼓励律所做强做大。以律所2018年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和业务收入为基础,从2019  年起,对首次达到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要求,同时业务收入满足条件的律所,最高当年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因做大做强而合并、重组的律师事务所,在合并、重组后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对于区内首个承办IPO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是鼓励品牌律所培育。对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国家级称号、“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等省级称号、“绍兴市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市级称号的律所,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奖励。当年牵头制定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核实后,每件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三是鼓励引进知名律所。推进与外地知名律所合作,大力引进专业特色明显的律所,培育和带动本地律所和律师成长。鼓励外地知名律所兼并本地律所,并在本地注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获准在上虞区内设立分所的,获准设立的当年,给予国家级优秀所的分所一次性补助80万元,给予省级优秀所的分所一次性补贴30万元。

四是加强律师人才培养。鼓励培养高端人才,律所执业律师获评一级、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当年分别给予该律师1万元、0.5万元的奖励。执业期间获得国家认可的博士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的律师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重视青年律师培养,设立初次执业律师补贴,对首次获准执业时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贴,同时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青年律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