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法制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02.09.2015 09:5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路桥法制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截至2015年8月底,路桥区法制办共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3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6件。
路桥区法制办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出台“意见采纳”制度,“意见采纳”制度即在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后,报送起草部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意见采纳情况,增强了起草单位的法治意识,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应当引起更高的重视,尤其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成为了法院附带审查的范围。“意见采纳”制度还有效增强了起草单位的权利意识,只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可以苛以行政处罚的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处罚。
路桥法制办供稿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2.09.20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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