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启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试点工作

26.10.2014  11:31

  为最大限度发挥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的作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机制,日前,洞头县北岙街道办事处与该街道南塘社区育才健身队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正式启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委托管理协议书》规定,该县北岙街道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部分场地及附属设施委托给南塘社区育才健身队管理,包括文化多功能厅、图书电子阅览室、培训(讲座)室、排练厅等,总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500平方米,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委托管理期间,南塘社区育才健身队必须保证该场地仅为群众性文化活动使用,遵守国家有关公共场地使用及街道文体站管理的规定,并无偿提供艺术指导及群演安排,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北岙街道则为南塘社区育才健身队提供活动最佳场地位置,协助活动开展,并定期对场所使用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委托社会力量管理,是破解基层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难题的一大举措。洞头县将努力争取将北岙街道综合文化站委托管理“试点”创成“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县的文化体制改革担当“探路先锋”,进一步解决设施资源闲置的问题,激发活力,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