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五项制度助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县建设

08.04.2016  10:28

  2015年5月,泰顺县被确定为全省10个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市县之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泰顺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定期析研究、督查通报、任务销号、考绩考核、宣传报道等五项制度,为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县建设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一、 建立定期分析研究制度

  一是定期上报工作进度。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照《泰顺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项目内容,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等上报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定期分析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上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三是加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协调活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难题,推进难度大的工作报县分管领导和县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一是开展实地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实地督查工作,掌握具体工作推进情况,指导有关工作推进落实。二是定期通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县考绩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开展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工作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 建立任务销号制度

  一是分解落实任务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定标准和实施意见,将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照任务清单逐一进行推进落实,对已完成的任务及时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动态督查提升。根据任务完成销号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指导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四、建立考绩考核制度

  一是明确考核要求。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由县文广新局制定考核办法,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二是明确考核办法。动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结合省市明查暗访、督查通报和年终考核等情况进行赋分。

   五、建立宣传报道制度

  一是利用阵地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好宣传窗、宣传栏等,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宣传,各级各类文化设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主题宣传。宣传工作要与相关主题活动相结合,要认真组织好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惠民活动,让群众更多的参与文化活动,共享文化服务发展成果。三是注重媒体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活动信息收集整理,利用电视台、新闻网和部门、乡镇网站、微信平台等进行宣传。要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加大工作交流,更好地促进工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