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制定新规强化森林资源档案管理

26.04.2017  21:31
        《办法》以国有林场为切入点,强调国有林场对森林资源管护的直接责任,明确界定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的范围、管理原则、相关工作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等。对森林资源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鉴定和销毁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具体工作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法》规定,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有关法规规定,造成森林资源档案损毁、丢失等情况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办法》还制定了《湖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文件材料分为调查监测、改革发展规划、造林绿化、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经营管理6个类别,并规定了相关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档案管理,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服务绿色生态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