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四到位”做好违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工作
上半年,定海区司法局已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被收监执行,占舟山全市收监人数的80%,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一是信息掌握到位。区、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机构每日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开机情况、行动轨迹进行核查,对手机关机和轨迹异常人员第一时间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原因、动态去向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况等,及时落实监管惩处措施。同时,健全与辖区派出所信息核查核对及信息互通机制,对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的社区矫正人员,第一时间核对身份,掌握其违法情况,为及时启动收监程序奠定基础。
二是程序合法到位。对涉及提请收监等社区矫正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执法活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和局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第一时间做好证据收集、走访谈话、组织评议等工作的基础上,由局法制部门对证据材料、执法程序等进行初审后,交局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集体评议审核并形成一致意见后,对其作出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提请收监建议决定等,确保整个收监执法活动无违法违规或不当执法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到位。积极整合部门资源,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提请、法院高效快速裁定,公安部门配合遣送、检察机关全程监督、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对于够上收监条件的违规矫正人员,第一时间与原判法院沟通,缩短裁定时间,确保及时收监。上半年,该区4个收监案例作出裁定、决定时间均不超过10天,其中最短仅为5天。同时建立与羁押场所情况通报对接机制,做好拟收监罪犯看管、思想稳定等工作,4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均由定海看守所民警安全押送至相关监狱,解决了县(区)司法局因无警力、无临时羁押场所以及警械警具等具体执行中的困难。
四是后续稳控到位。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收监罪犯,区、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其矫正小组成员专程到羁押场所与其进行最后谈话。一方面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中止宣告,严肃告知因其不遵守相关规定,受到法律制裁、失去监外服刑的机会;另一面做好其收监前的思想稳控工作,对有需要抚养幼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等家庭实际困难问题的,组织当地司法所及社区(村)干部做好定期走访,帮助协调解决临时困难,促使其安心服刑,积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