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利用消费巡回法庭判例快速调解消费纠纷

04.12.2014  12:31

  近日,丽水市遂昌县市场监管局利用巡回法庭判例快速调解了一起因某饮食店就餐过程中在厕所门口摔倒致使骨折的涉及安全权的消费纠纷案例,为消费者雷女士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消费者对该局的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接到雷女士的投诉后,该局召集双方通过后续的多方调查,了解到雷女士在县城某饮食店就餐,上厕所途中因餐饮店厕所门口地滑而摔伤,造成右侧股骨颈底部及转子间骨折。消费者认为有《消法》规定的安全权,理应由经营者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经营者则认为已经按公共场所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了温馨提示,地面干燥,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多次交涉但因赔偿数额分歧太大而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此类案件今年已经是第二起了,该局根据巡回法庭的同样是涉及安全权的判决结果,把案情的发生、调解的经过、赔偿的范围方式、最后判决的结果等等与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了分析、沟通、商榷和探讨,双方听完后经过协商快速达成了一致意见。最后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