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APEC期间闯警戒区打武警 判拘役5个月

08.07.2015  10:59

  2014年APEC会议期间,外宾车队通过德胜门桥附近时,30多岁的男子李某欲强行通过警戒区域地段,并用茶叶盒打伤劝阻的执勤武警。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法院查明,2014年11月10日22时许,李某途经西城区德胜门桥东南角时,遇到民警、武警等人员在该地段执行APEC会议的安全警卫任务。李某不服从执勤人员的劝阻,欲强行通过该警戒区域地段,后用茶叶盒将便衣执勤的一名武警战士头部打伤,经鉴定属轻微伤。李某被当场抓获。

  据执勤武警证言,当时他们所在支队接到上级命令,要求在德胜门立交桥东南角负责警卫,在外宾车队通过期间任何人不准通过警戒范围。在外宾车队通过时,男子李某步行经过那里,要冲过警戒范围,从德胜门桥东南角往北行走。一名便衣武警赶紧过去,告知了李某自己的身份,让李某稍后再通过。李某不听劝阻,继续向警戒范围强冲,便衣武警上去伸手阻拦,另一名穿制服的武警也过去劝阻,但是李某还是不听劝阻,并用手里的茶叶盒砸了便衣武警的头部,嘴里还骂对方。其他武警见状将李某带离现场,带上警车送到了派出所。

  案发后,李某的家属与受伤武警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的家属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000元,使李某获得武警谅解。

  法院认为,李某以暴力手段阻碍执勤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对李某的行为已表示谅解,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