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新经验 领跑新征程
浙江在线4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祝梅) 今年5月1日起,我省沿海地区约2.2万艘渔船、15万名渔民将全面进入休渔期,比往年整整提早一个月。
这次调整,对浙江渔场的修复振兴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是我省“一打三整治”行动进入“打非减船、压减产能、恢复资源”第二阶段的收官之年,而要实现第三阶段“到2020年,浙江渔场渔业资源水平力争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海洋捕捞与资源保护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目标,今年也是打牢基础的关键之年。
在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战役中,我省已累计取缔“三无”渔船14584艘,约占全国总数的80%,成效显著;累计取缔36万顶(张)“绝户网”,为整治找到了有效路径。同时,通过海洋环境整治等措施的逐步落实,我省着力为东海的休养生息营造良好环境。
带头推进
全国伏休“一盘棋”
在促成全国伏季休渔“一盘棋”上,浙江不仅是倡导者,更是有力的推动者。
为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让全体渔民共享伏季休渔成果,2016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曾致信农业部。“渔民最看重的就是政策的公平性。”信中如此写道,我国自1995年以来实施的全国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历经数次调整完善,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新形势,浙江省结合地方经验,提出提前休渔期、统一开捕期等建议。
这些建议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重视。今年1月19日,农业部发布《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为幼鱼资源的存续生长腾出了空间,这也是我国伏休制度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打好“三战”
展示依法治渔决心
“我们是温岭的渔民,3年前,我们提出请求延长禁渔期的建议,这3年来,我们看到政府对东海渔场修复、保护的重视……”在2016年12月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收到的一封渔民来信中,当地渔民表示,他们发现东海渔场出现了恢复性增长的势头,带鱼、鲳鱼、青占鱼、米鱼数量明显增加。
今年4月15日起,全省各地打响了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和禁用渔具剿灭战三场硬仗。“三战”的目标有3个:保护幼鱼资源要实现“渔民不捕、市场不售、公众不食”;伏休管理要确保沿岸不见“绝户网”、海上不见应休船、市场不见违禁鱼;剿灭禁用渔具要做到违禁渔具(“一电四网”)在码头、停港渔船、沿海滩涂“三不见”。
根据去年7月浙江出台的全国首个渔具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到今年5月底,我省将基本剿灭“绝户网”,并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渔具管理基本规范。而在“三战”打响的短短一周时间里,全省各地已检查渔船1382艘,清缴违规网具14960顶(张),立案249起,行动成效远超预期。这也展示着我省依法治渔的决心和能力:今天的浙江,有基础、更有条件带头执行好新的伏季休渔制度。
“最严伏休”
紧盯产业链两端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5月1日起,各地将重点对全面禁渔期间市场上出现的海捕冰鲜渔获物,特别是带鱼、大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常见主要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实施“零容忍”。
“一打三整治”行动已迈入第四个年头,海上执法已延伸到陆地,触达产业链的两端。目前,我省的执法力度、执法强度不断加码,联勤联动机制持续深化,“最严伏休”的总要求不变,其内涵却在不断丰富。
从取缔“三无”渔船到整治“绝户网”,浙江审时度势,找准跑道,不断创造新经验。去年8月,宁波象山借鉴“河长制”,首创“滩长制”,将巡查清剿违禁违规渔具的任务分解到乡镇乃至村。这一接地气的创新举措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将在我省全面推行。这些“先行先试”的经验,正沉淀为我省加强法制建设、补齐制度短板的基石。
下一步,我省将把压减产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渔民转产转业工作作为重点。
“去产能”,必须考虑渔民生计。去年7月,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核定的11.1万名传统海洋捕捞渔民中,约60%已参保或享受生活补贴。
各地也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宁波市积极探索象山港休闲渔船规范发展;在嘉兴、绍兴,当地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渔业特色小镇”建设,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嵊泗、洞头、三门、平湖、海盐等地,借助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海岛民宿、渔家乐等休闲观光渔业。这些新探索,正推动浙江走上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的良性轨道,为浙江领跑渔业转型升级创造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