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森林防火机制 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近年来,温州市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使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有力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从2005年的15.59次/10万公顷和2.26‰降低到2019年的0.84次/10万公顷和0.03‰,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
一、创新群防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基层森林防火组织。一是试点先行,自己的林地自己管。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温州市在永嘉县茗岙乡章当村启动农村基层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试点,以村级为基础,引导村委制订护林防火村规民约,将原来的工作对象转变为工作主体,促使村民在其林地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目前,全市有3071个村组建了森林防火组织,占总数的74.3%。二是升级优化,集体的林地大家管。由村集体将农村群众组织起来,鼓励引导他们自愿成立森林防火队伍,逐步形成乡镇政府主导下的村级森林火灾群防群治体系。通过农村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五个一”建设,即制订一个应急处置办法,建立一支应急扑救队伍,签订一份森林防火责任,明确一名森防联络人员,准备一批森林消防物资,推进农村基层森林防火组织建设工作具体化、标准化。目前,全市有1817个村建立了应急森林消防队,群众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得以有效落实。
二、创新托管机制,探索民间组织承包火源管理模式。一是引进社会力量参与。针对政府防火力量薄弱的短板,着眼永嘉县桥下、桥头、瓯北等沿江区域乡镇野外火源管理难的问题,温州市积极研究探索火源管理新机制。2008年桥下镇在全市率先推出了森林防火服务外包机制,即分区域推行有偿托管,由民间森林消防队伍承担承包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救和护林员督查等各项任务,实现一体化管理。该举措不仅减轻基层政府负担,也使森林火灾发生率和造成的损失大幅度下降,多年来,桥下镇一直保持着森林防火平稳可控状态。二是落实权责一致。要求森林消防队在承包管理期内,每个晴天必须安排人员,携带消防器材在辖区内进行管理巡护,做到“边宣传、边巡逻、边处置”,并以100分制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承包队伍的权责关系,通过确权定责,民间队伍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履职率达到90%以上,充分调动了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逐步规范铺开。2017年,温州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森林消防模式,并对民间队伍在装备配置、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3年来全市已有57个乡镇(街道)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向具备条件的社会森林消防力量购买森林防火服务,政府实现“花小钱买大平安”。
三、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一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禁”火。对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明确森林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森林高火险期,实行林区禁火、设岗等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密监控各级防火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从严管控野外火源,防止工作疏漏引发重大责任事故。二是在特殊时期及日常有效“疏”火。春节、清明期间,在推行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积极倡导文明祭祖的同时,在坟山墓区山下安全区域临时设立焚烧点,引导市民集中焚烧纸钱、冥品,降低引发森林火灾的概率。强化生产性用火审批,针对山区开垦山多、林田相连,野外生产性用火随意性大,管理难的实际,积极引导群众在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间,由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利用森林火险等级较低时段,组织群众有计划、有防范的烧除林缘、田边及田埂上的可燃物,有目的地消除火灾隐患。
四、创新警示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宣传形式。一是依托时节。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3.19”森林消防日活动,通过宣传车、宣传展板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重点宣传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和森林防火,在林区要道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碑、悬挂横幅标语。结合清明期间移风易俗活动,开展“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市民无火祭祖、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方式,突出时效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聚焦群体。结合农村农事活动期间,要求驻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关爱林区“留守老人”活动,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重点宣传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和林区安全用火常识。结合林区中小学生教育,开展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通过给学生上森林防火知识课,重点培养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并倡导每个学生积极做好家庭成员的宣传工作,突出针对性,确保宣传效果。三是丰富形式。结合科普下乡,开展森林防火走进农村文化礼堂宣传活动,通过文艺表演、农村科普宣传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结合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教育群众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广泛性,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并结合生态文化建设,通过创作《森林卫士之歌》和传唱,丰富森林消防队员的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