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创新并重,推进国土资源深化改革
22.07.2016 23:2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深化审批、供给和登记改革创新,做好“统筹”文章,实行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制度,实现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科室整合,撤并了整理中心、生态治理办等科室,大大优化科室职能,提高了行政效能。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将行政许可科划入办证窗口,真正实现了并联办理、规范办理,提高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与国家、省、市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目前,已以县政府名义向省政府要求下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转用等多个审批权限。二是持续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化了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企业绩效评价机制,拓展评价领域,加强差别化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出台了《长兴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对符合登记条件宅基地确权登记,固化权益,使权利人对其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拥有处置权,进一步探索我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三是不断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目前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及房屋、土地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化建库。依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制定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业务操作手册、表单,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于6月12日核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2.07.2016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