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13.03.2015  09:41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宁波市城管局、绍兴市建管局,经信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办: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建标〔2015〕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是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提升城乡建设现代化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及全体社会成员权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各项工作。
  二、切实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的自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五部委制定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标准》和《创建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标准》及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做好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请于4月30日前将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总结报告、推荐的示范市县名单和达标市县名单及推进的示范市县创建总结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老龄办将于5月组织专家对各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孙东云,电话:0571-8705284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窦荣生,电话:0571-87056776
                     省民政厅贾纪刚,电话:0571-87050220 
      省残疾人联合会周云龙,电话:0571-88071815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金孝平,电话0571-8705309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