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创建“三个平安” 推进平安旅游创建
17.07.2015 11:5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创建“平安景区”。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和景区责任制,坚持将安全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经济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众聚集性活动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火灾、旅游交通、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不发生本单位职工参与组织的黄、赌、毒等案件。
二是创建“平安旅行社”。认真执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态度良好。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对外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游客投诉,及时处理。定期组织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合同是否完备,租用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有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三是创建“平安星级旅游饭店”。积极指导有关企业对照标准,做好平安星级饭店创建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严把食品采购渠道,确保无假、伪、劣及过期食品。认真执行旅游企业对食品卫生和厨房设施设备的要求,落实消防措施,强化防治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并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项目和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7.07.2015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