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以创业学院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人才培养,激发创新动力
编者按 “创新”已然成为时下最热的词汇之一。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教育改革,鼓励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提升高校引领创新、服务地方的能力。”创新靠人,而人离不开教育,教育是培育创新、推进创新的基础。
站在新的起跑点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记者走进全省本科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的现场,试图从先行一步的高校中探寻创业学院应具备的模式和发展路径,使校企真正成为浑然一体的育人方,共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合格接班人。
本报讯 (记者 马悦 通讯员 武怡晗) 近日,全省本科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宁波大学举行,38所高校负责人等聚集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构建完善的创业创新体系、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不少成效。我省2012届至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后的自主创业率,分别达到4.42%、4.63%和5.02%,均高于全国平均值。
今年8月底,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提出在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普遍建立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在完成专科两年、本科三年学习后,转入创业学院集中学习培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试点高校,探索将创业学院培养过程嵌入专业硕士培养过程,即四年本科、两年专业硕士进创业学院的“4+2”模式。
我省部分高校近年来依托与政府、企业、校友搭建的合作平台,开展不同类型的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新创业成果喜人:已有15年创业教育历程的温州大学,开发了《大学生创业基础》通识课程教材,建立包含50门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同时,开设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3+1”创业精英班,每年有600余名学生在校接受创业学习、实践;宁波大学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每个学生必须修满4个创业创新学分才能毕业;浙江工商大学开设了创业实验班、创业微专业、创业双专业,打造全面的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今年10月,在教育部组织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浙江大学获总冠军和总成绩第一,宁波大学的“智能家居创业”项目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理念,把创新放在了首位和核心位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中提到要鼓励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提升高校引领创新、服务地方的能力。这些年,在培育创新创业人才上,全省各高校都做了许多工作,但与现实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说。因此,建立建设创业学院,必须走与企业共建共享之路,要把改革作为突破口,并使之成为工作主线。
创业学院的建设尽管没有现成的模式,但与会代表们表示,我省高校建立建设创业学院,必须走与企业与用人单位共建共享之路。企业不仅能帮助学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还能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全方位地开展合作,使企业与学校成为浑然一体的育人方,共同培养、培育具有企业家精神与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
据了解,在建设创业学院的基础上,下一步,我省还将启动“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建设省、校两级平台,开展创业导师培训。同时,建设创业导师数据库,实现创业导师教学资源共享,开展创业导师与创业学生对接活动,并将教师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和创业项目等计入教师考核相应工作量。此外,还将启动“浙江省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每年对5万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进行培训。
《浙江日报》12月10日13版http://zjrb.zjol.com.cn/html/2015-12/10/content_2932674.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