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报:刘希平在全省本科高校创业学院建设现场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与企业合作 在改革上用力

10.12.2015  18:22

本报讯(记者   林静远)12月3日,全省本科高校创业学院建设现场工作推进会在宁波大学举行。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要求,建立建设创业学院,必须走与企业共建共享之路,要把改革作为突破口,并使之成为工作主线。省教育厅副厅长朱鑫杰主持会议。

 

  刘希平指出,建立建设创业学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更是把创新放在了首位和核心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国家和浙江省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也为此付出了资源、生态、环境的巨大代价。教育是培育创新、推进创新的基础。这些年,在培育创新创业人才上,全省各高校做了许多工作,但与现实要求差距仍然很大。

 

  刘希平要求,建立建设创业学院,必须走与企业、与用人单位共建共享之路。关键是要找志同道合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找与学校有共同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企业。企业不仅能帮助学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还能帮助学生实现创新创业。与他们合作不能拘泥于建设经费,而应聚焦在高质量的育人上,全方位地开展合作,使他们与学校成为浑然一体的育人方。学校要和企业一起分析培养人才的需求,一起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方案,进行培养评估评价。学校与企业及用人单位合作越紧密,创业学院成功的几率就越高。

 

  建立建设创业学院,要把握本质追求。学校的情况不同,地域环境不同,学生状况也不同,应该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进行探究。要把准自身定位,致力于发挥学校优势。要贴近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致力于为国家,尤其是地方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要关注学生综合性创新创业素质的提高,既要致力于培养学生实践创造能力,又要培养他们的理论思维和社会责任,使他们有着较强、较持久的创新创业能力。要注重发挥创业学院试验示范作用,致力于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以推动整个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从而在各个学科和专业、各个育人环节都形成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刘希平强调,建立建设创业学院既要做投入建设工作,更要做改革工作,并使之成为主线。每所大学都有不少学院,但我们要建的是一所与众不同的创业学院,这不是设施、学科等的不同,而是办学和育人体制机制的不同,要通过形成有活力的体制和机制来回答“钱学森之问”,回答社会的诘责。现在我们都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都在制订“十三五”规划,可以考虑把创业学院作为一个特区,大胆尝试,实现育人方式的根本转变,助推向世界高等教育高水平目标迈进。要探索改革办学体制,引入企业,用混合所有制方式建立建设创业学院,使学校和企业在资产上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化合作者。要探索改革学生学业修习制度,完善学分制度,改进休学制度,努力给学生更多的学习选择权和适度的创新创业机会。要探索改革教师的任职任课制度,深入研究落实鼓励教师参与服务企业和转化推广科研成果的政策,把教师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多形式吸引社会各类成功创新人才,参与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把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吸引到学校的队伍里来,把企业、社会的人才资源努力利用和运用好。要探索改革管理体制,结合引进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学院建立建设,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理事会制度,促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会议期间,刘希平还考察了宁波大学学生事务中心、高等技术研究院,检查了学生公寓卫生情况。

 

  会上,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温州大学作了交流发言(详见本报今日第2版)。与会人员参观了浙江万里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宁波大红鹰学院国泰安创业学院和宁波大学创业园。

 

浙江教育报》11月18日1版  http://www.zjjyb.cn/jyb/yaowen/12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