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九旬老人把儿女告上法庭
26.02.2015 11:48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李大伯,已是90岁高龄,被告是他的4个孩子,最小的也有53岁了。李大伯在诉状中提到,自己的妻子早年亡故,现在他身体也不好,要靠孩子们照料。大儿子和两个女儿都不错,每月轮流解决他的吃、住、行、医等问题。唯独小儿子,让他伤透了心,既不肯参与轮流赡养,也不肯出照顾和护理的费用。李大伯本来只想把小儿子告上法庭,但因为赡养纠纷所有子女都要一并作为被告,因此,诉状中,4个孩子都成了被告。
李大伯因为行动不方便,昨天,他没有亲自到法庭。不过4个子女都来齐了。小儿子说,自己对父亲,也算得上尽心尽力,这点大家有目共睹。他举了个例子,2014年3月,父亲病重,他把父亲从大哥家里接回自己家悉心照料,最后老人身体得以康复。可事后,大嫂竟误会他是为了父亲的钱才这么做的。最让小儿子憋着一口气的是,母亲去世后,牌位上竟然没有他的名字。
大哥解释说,当年母亲从生病到去世,弟弟无论是丧葬费还是医疗费都没有参与摊派,“既然他都没有尽儿子的孝道,牌位上自然不用写他的名字”。
四兄弟姐妹没说几句,又相互争执起来。但吵归吵,任子飞听得出,对父亲的赡养问题,四个子女都还是想尽义务的。果然,小儿子也说,主要是因为母亲牌位上没有他的名字,再加上平日里兄弟姐妹之间的小矛盾,他后来才退出照顾父亲的。
最终经过调解,4个子女都答应,每人轮流赡养父亲,隔两个月轮换一次,轮到者要承担李大伯的赡养费,包括医疗费、生活费等。当然,大哥也爽快地承诺,会尽快在母亲牌位上加上弟弟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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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15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