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严把“四关”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08.02.2017  22:44

近年来,宁波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拉下”,“一个人都不能少”的要求,积极发挥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有效作用,下拨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80多万元,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落实配套资金200多万元,有650多户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受惠,帮助扶持780户少数民族家庭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办厂办岗位培训等自主创业。严把“四关”,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一起奔小康。

一是综合筛选,严把项目“审核关”。少数民族帮扶项目采取“群众自愿申报、基层组织推荐、当地民宗部门审核把关、市民宗局备案”的方法,为确保有限的项目扶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在县(市)区少数民族联谊会(小组)协助下,民宗部门、乡镇、街道深入实地进行考察,了解脱贫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选择有发展前途的拍扶持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政府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双方鉴定项目责任书,并进行相应的科技培训辅导,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种养业为主的综合开发。对少数民族群众自主创业的,从税收减免、简化手续、贷款贴息等方面进行帮助协调。

二是专款专用,严把资金“发放关”。各地在帮扶项目的确立和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严格做到事前有公示、事后有监督,确保专项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宁波市通过走访、抽查,了解资金用途是否与申报的帮扶项目相一致,各地对帮扶项目产生的效益情况、社会评价等综合考评,严格监督帮扶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确保专款专用。各县(市)区都设立了单独账户,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多管齐下,严把项目“落实关”。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实用技能的培训,并坚持科技培训与扫盲培训相结合、普及培训与重点提高相结合、理论传授与实践指导相结合,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农技、管理、信息网络等知识。积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一些项目实施人员参观考察生态农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听取经验介绍,使少数民族群众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拓宽思路,取长补短,增强了运用农业科技新知识实施种、养等项目的本领。积极组织种养殖能手与少数民族家庭结成生产对子,开展“一助一”或“多助一”的结对服务,帮助指导生产。组织农技人员,上门指导生产,赠送农技书籍和资料,切实提高劳动技能,提供种植信息,增大就业机会。

四是规范管理,严把项目“入库关”。为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2015年8月,宁波市专门下发了《关于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扶持项目的培育。市民宗局首次将少数民族帮扶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设置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扶持年份、项目负责人、民族成份、联系电话、项目概况、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绩效长期目标、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本年度)、扶持起讫时间、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办法、纳入市级管理金额、纳入县(市)区管理金额等16项内容和要素。经各地上报和审核,录入基础数据,形成项目库项目29个。确保扶持项目资金的科学、规范、有效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