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切实做好学校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日前,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教育局早部署、早落实,及时下发文件和相关宣传资料,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据了解,“清明”和“五一”前后,是学生外出“春游”踏青活动的大好时节,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段。从3月21日开始,区教育局、区森防办面向全区各学校下发、张贴森林防火通告200多张;开展宣传进校园活动10场;发放致学生森林消防公开信11万余份并做到家长签名回收存档;同时要求各学校向家长发送短信不少于3次。
要求教育局机关干部和全区广大教职员工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清明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以火源管理为中心,做到“严”字当头,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严禁学生一切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祖,切实管住火源,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区森防指还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现有教材中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安排时间上好森林防火知识教育课,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中小学要利用“安全教育日”这一契机,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写一篇有关森林防火的作文、上一堂有关森林防火的课、写一封有关森林防火的信(宣传卡)、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悬挂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多渠道,多途径大力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相关知识,掌握各种技能,特别是要通过宣传典型火灾案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提高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要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台州市林业局、椒江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