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4.02.2017  21:09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水安办〔2017〕2号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7]6号)和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7]1号)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分析研究全国“两会”前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季节和天气特点,突出重点领域,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7]1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6]30号)等通知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前一阶段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动各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实际,以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自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在建和运行工程安全稳定

进一步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力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加强施工交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施工生活区的防火、用电管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水利施工安全。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农村水电、供水工程等安全监管,加强巡视检查,规范运行管理,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有效防范突发事故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准备,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严格做好“两会”期间应急管理和值守工作,加强领导带班值班,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部安全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