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八年后分手 因一笔百万“青春损失费”闹上法庭
21.01.2016 09:42
本文来源: 杭州网
昨天9:12,微信网友“雪”发朋友圈:百万分手费让8年的感情戛然而止。
张先生,1979年10月出生,2003年,和同年出生的王女士在人生最青春的年纪相识相恋,这条感情路一走就是8年,这期间,两人同居生活,还一起投资理财,2011年10月份,因为种种原因,两人最终选择了分手,各自走上新的人生。
10月的一天,张先生来到王女士的家里,两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分手事宜,对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日后的生活做一下最终安排。当时张先生称,愿意补偿王女士青春损失费100万元。同年12月3日,张先生写下一份证明,并签字捺印。证明上还写上了最后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100万元分4次归还,于2015年12月前还清,每年的还款数额不少于25万元。最后还款期限已过,王女士没从张先生手上拿到这笔青春损失费,将其诉上法庭。
昨天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双方都没到场。张先生通过代理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意见,2013年,王女士曾与张先生发生过另一起经济纠纷的官司,还找到张先生单位,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为此,张先生的职位晋升延迟了至少2年,造成事业停滞。而且,两人分手后各自结婚,婚后张先生家的财务都由老婆打理,拿出100万元也有难度。但基于两人的感情基础,张先生愿意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最后,在法官和双方委托律师的帮助下,当庭达成和解,男方愿意支付15万元结束这场纠纷,这个结果女方也认同,并保证此后不再以任何方式介入张先生的工作和生活。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见习记者 岳鑫 通讯员 尚法 编辑:郑海云本文来源: 杭州网
21.01.201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