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分局推动“三治”,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动,市场“宽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平湖独山港分局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全力构建一个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企业自治、部门智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治。 分局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以《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合同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开展培训教育。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开展诚信经营,并主动承担起信息公示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信息公示义务,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企业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动,引导企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诚信履约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二是创新市场监管服务,推动部门智治。 分局认真做好企业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做好受限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工作,对法定代表人采取警示措施,责令限期变更法定代表人,倒逼企业自觉提高诚信意识。科学厘清监管职责,确定辖区监管重点、监管方式以及监管频次,主动加强与各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互补,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发挥社会公众监督,推动社会共治。 分局强化登记数据的自查工作,减少登记信息错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效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利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社会公众、行业组织等都能够方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扩大社会监督。同时也进一步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重视消费投诉和经济违法行为投诉,并以此为线索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