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实施出租房新规以来 已有数家房产中介被罚

25.03.2016  12:30

  今年2月,下城区某中介公司因未按规定实时上传已成交租赁信息,经查实后立刻收到下城公安行政处罚,成为新规实施以来因中介未落实管理责任而受罚的首例。

  前几天,又有一家中介公司被警方处罚。

  2个月前,警方发现永丰巷某单元房屋内居住情况不符合新规。此间不足30平米的房间内,竟有七八个上下铺架子床,租客近20人。

  于是,警方马上联络了该出租房房东。经了解调查,原来该房东已经全权委托了杭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该房屋。之后,该中介公司又将房屋转租给了某建筑工地的一些工人做宿舍。

  民警立刻向该中介公司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后,民警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出租房仍未作出任何整改,警方遂依据相关法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房屋中介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处罚!

  今年1月1日《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十六条: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