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出气两肋插刀 哥们义气害人害己
29.09.2015 18:13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9月28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林静)朋友跟保安发生争执意欲报复,为帮朋友“出气”,男子手持钢管与他人一起将保安打伤,该男为所谓的义气受到法律的制裁。9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6月18日晚,陈某和朋友王某等人在KTV喝酒唱歌,次日凌晨3时许,大家尽兴后各自回家。
陈某回家途中接到王某电话,电话里的王某情绪激动,称自己被小区的保安殴打,脸丢大了,要求陈某回来一起找保安“出气”。陈某一听,二话没讲,立即掉头赶去跟王某会合。
赶到约定地点,陈某和王某及其朋友一行四人开车来到刚才王某跟保安发生争执的小区附近。负责开车的朋友没有下车,陈某等三人一起换上王某带来的连帽服,手握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冲向小区的保安岗亭,对正在值班的保安虞某、唐某胡乱敲打,并敲毁执勤岗玻璃等物。
经法医鉴定,虞某、唐某的损伤均构成轻微伤。经鉴定,被损财物价值人民币220元。
究竟是什么样的矛盾让王某难以咽下这口气呢?原来,当晚唱歌结束后,王某跟女友回到居住的小区,两人因深夜大声说话遭到小区保安制止,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继而上演至动手,后双方被赶至现场的保安人员劝离。王某想到自己竟被保安殴打,肚子里就窝着一股火,趁着酒兴让陈某赶来为他“报仇”。
今年8月18日,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诉至法院。
庭审中,陈某说,当时为了帮朋友“出气”,一时哥们义气挺身而出,不料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受人纠集,与人一起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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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15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