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教育局出台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实效实施意见
为巩固“师德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把师德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近期,县教育局出台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实效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规定:2015年起,县教育局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反对、社会舆论特别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参与赌博、酒后驾驶、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接受家长吃请,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钱物等背离师德建设的行为。主要措施包括:
1.突出机制建设,使师德建设真正形成长效。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各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把师德教育和承诺制度、师德宣传和优秀教师评选制度、师德考核和结果使用制度、师德激励制度、师德监督制度、师德查处和问责制度、师德检查制度、师德建设保障制度等八方面制度内化为学校的教师管理制度。
2.完善监督途径,使师德行为接受全方位监督。充分发挥学校责任区督学作用,学校责任区督学每年深入学校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完善学校内部监督网络,成立评议小组,每学期“开门评议”不少于1次。查找本校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社会监督网络,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主要监督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的行为。
3.检查查处结合,坚决遏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建立定期专项检查、报告和通报制度。学校定期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专项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的同时给予系统通报。对于社会举报和投诉,每件必查、每查必清、查实必究。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探索退出机制,完善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完善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加强教师聘用管理,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适时推出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对未能聘任上岗、岗位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
5.树“四有”典型,弘扬师德正能量。2015年教师节前将评比表彰一批“四有”好教师典型,继续弘扬风清气正的系统形象。(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