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意见: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省应急救护工作体系,推进新时代应急救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
《意见》明确,实施“生命守护”工程,提高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水平。一是持续提高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到2025年,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累计达到40%以上。二是显著提高重点人群应急救护持证率,到2025年,全省新增应急救护持证人员200万名,累计持证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8%以上,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应急救援、消防、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持证率不低于50%。三是重点场所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和设施普遍覆盖,到2025 年,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医务室或红十字救护站全覆盖;AED设置达到每万人1.5台,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实现全覆盖;全省新增旅游景区红十字救护站、服务站不少于100个,实现5A级景区全覆盖。四是有效提升现场救护能力,开发建设集120急救指挥系统、救护员和救护志愿者信息系统、AED信息管理系统于一体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第一响应人”在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护作用,常态化应急救护服务覆盖有需求的公共场所、重大体育赛事、重大活动以及春运等重要时间节点。
《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包括启动实施“校园守护”“交通救护伴行”“机关先行”“志愿同行”“安老护老”“救援先锋”“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亚运同行”等八个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扩大专职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发展兼职队伍,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管理,建立名师工作室,打造名师精品课程。三是加强应急救护阵地建设,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常态化”的要求,建设一批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同时,加快建设应急救护服务阵地,科学布设AED,确保“能用”“管用”。四是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和管理模式改革,制定应急救护培训省域标准,实施应急救护数据归口管理,探索开展救护员培训“教考分离”改革试点。五是推进应急救护整体智治,加快应急救护培训系统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构建“第一响应人”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建立应急救护联动响应机制。六是加强应急救护科普宣教,融入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纳入精神文明和卫生健康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常规科普宣教内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挥主流媒体和各级各类专业融媒体矩阵作用,创新传播方式,拓展传播广度和深度。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各地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应急救护工作,各级红十字会承担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政策保障,各市、县(市、区)要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护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应急救护公共服务力度;将救护员取证培训作为重点岗位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消防员、救援队员、企业安全员、营运车辆驾驶员等职业中率先试行。加强褒扬激励,开展身边“最美应急救护师”“最美救护员”的选树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推荐优秀救护师、救护员参加“最美浙江人”选树活动,提升“救在身边”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