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出台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0.09.2015  17:21
  近日,岱山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优化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商品住房消费、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及营造房地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方面制定14条举措,按照分类调控、因地施政要求,合理引导商品住房消费,促进该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鼓励和支持商品住房消费方面主要亮点为:一是继续实施对“(十二)类人才”进行购房补贴;取消人才购房面积限制;最高补贴额度享受不足部分可在再次购买其他商品住房中继续享受。二是对于家庭拥有的产权来源为自建房、房改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8平方米及已偿清贷款的商品住房,在贷款住房认定时不再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三是对在本意见发文之日起在县内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