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有关精神,为加强与《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衔接,2016年12月6日,杭州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明晰相关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规范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具体负责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应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立项机制。《细则》明确市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遵循“二上二下”原则。要求每年12月上旬前各业务处提出次年项目计划安排建议,并确定备选项目及优先顺序;每年12月召开审计工作汇报会,听取项目安排情况汇报。综合处根据汇报会要求整理下发做好项目计划“一上”通知;各业务处对项目计划安排作出调整,上报“一上”计划;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下发“一下”计划,部署“二上”工作;各业务处进一步完善项目计划要素,上报“二上”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报市政府行政首长审核、省厅审批后,下达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下)。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职责分工。《细则》对市局相关职能和牵头处室的管理职责提出了详细要求。财政大格局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谋划、统筹提出纳入次年“两个报告”的审计重点事项(或专题)草案,于11月底前提供各业务处;民生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提出次年全市民生审计工作应重点关注的事项,于11月底前提供各县(市、区)审计局及市局各业务处;经责处按有关程序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于12月初提出次年审计任务分解建议;计算机处根据各业务处年度计算机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明确年度重点计算机审计项目和一般计算机审计项目,提供专业技术保障;综合处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计划衔接。为及时将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统一复核汇总并报省厅审批,《细则》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原则上应于省厅和市局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下达15天以内,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核后上报市局;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县(市、区)审计局上报的审计项目计划及时进行复核,并应于审计项目计划全部收集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省厅审批。同时,《细则》还规定市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一般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县(市、区)审计局。
五是进一步统一了格式规范。为规范全市审计项目计划的填报格式,该局设计了《杭州市审计局20XX年审计项目立项建议表》《杭州市审计系统20XX年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申请表》《杭州市审计系统20XX年审计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等三张表格,统一了填报要素,以切实提高计划报批材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