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出台《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

16.10.2015  12:37

为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企公款存放管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温岭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0月13日出台了《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一是规范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管理行为。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防止账户过多造成资金闲置、管理混乱。同时,《办法》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未就资金存放作事无巨细的具体规定,避免因资金来源和企业性质不同,导致规定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提升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效率。指导企业以合作银行对企业的贡献度大小为主要依据制订资金存放分配规则,做到可量化操作。要求国有企业加强同银行协商谈判,在资金安全和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的前提下通过银行高收益产品提高资金存放收益,缩小存贷款利率差。鼓励企业采用招投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存放额度较大或流入较稳定的资金,最大程度提升资金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是修复国有企业的资金存放漏洞。要求国有企业公款存放管理必须纳入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明确资金存放须在事前明确规则、事中集体决策、事后定期公示等要求;要求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使用及资金存放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要求企业将资金存放情况纳入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