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厅出台十二措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6.08.2016  23:14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关于发挥国土资源支撑保障作用有效服务稳增长促投资保发展的意见》,提出12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

  《意见》提出,加大地质找矿突破力度,开展镇安、勉县-城固北部、丹凤北部石墨找矿大会战。加快找矿成果转化,探索石墨等地质找矿成果快速转化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展找矿成果深度勘查、选冶试验、建厂生产、系列开发试点。探索探矿权抵押融资新路径,支持陕西省铁路、高速公路建设。

  《意见》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兴产业、脱贫攻坚、民生等中省“十三五”确定的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和脱贫攻坚重点县区用地计划实行单列;省级确定的重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和政策要求的,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兜底保障。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老区,将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对于历史遗留的增减挂钩指标,经核定后允许在省域内流转使用;探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预支使用办法,允许拆旧复垦完成前一定比例节余指标流转使用;打通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通道,允许不同资金渠道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实行重点项目用地特殊政策,国家立项的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可以申请先行用地。纳入“十三五”规划的移民(扶贫)搬迁安置项目,因避灾救险急需开工建设的,可参考适用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有关法规规定,允许先行使用土地。

  《意见》还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全面推行“三快三不三变” (快报、快审、快批,不压件、不攒堆、不拖延;变坐等报批为上门服务、变送来审查为提前介入、变不合格就退件为主动指导)工作方法,提升审批效率和工作效能,主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