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5.06.2015  11:26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6月16日,龙游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5]52号)。该《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基础上,适应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需要和档案工作发展的新变化,针对我县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实施意见》对今后加强和改进我县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档案工作责任、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发利用、档案安全保密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特点是: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操作方便。《实施意见》是我县出台的又一个全面系统指导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新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成为推动我县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将为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服务龙游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我县档案事业跨越性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实施意见》全文共十条。从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筑牢档案安全保密体系、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加大对档案工作项目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对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龙游县档案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