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的基础是压缩行政成本

28.02.2015  11:58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媒体热议随着新的减税降费措施的出台,小微企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这一评估当然契合事实。留意一下几项具体措施,不难发现小微企业的确是本轮减税降费最直接的受益者。
  就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一项而言,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而其税率按20%征收又比正常税率25%低了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受益是双重的。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则势必惠及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中国企业的社保缴费比例过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中国的社保费率超40%,已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其中企业缴费比例达到了30.75%,对企业来说显然是个不小的负担。过去的全国“两会”中,有关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的呼声一度甚高。现在对失业保险费进行调整,尽管只是企业缴纳的五项社保之一,但其费率的降低对企业来说却有着非常实际的价值,按照专家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将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
  从2011年下半年对小微企业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开始,到本次再度减税降费,近年来小微企业于政策层面得到的利好可谓没有间断,其中传递的全力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信号也至为清晰。然而这种必要性究竟在哪里?一方面,当然由于小微企业在中国经济版图中占有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不应忽略,即小微企业生存环境不佳会影响社会创业创富的热情,因为创办小微企业是公民最便捷最容易选择的创业方式。一旦小微企业得不到扶持,生存环境欠佳,整个社会创富的热情将受到严重挫伤。
必须鼓励而非抑制社会的创富热情,因此需要全力扶持小微企业,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益分期纳税推广至全国也应作如是观。诚如专家所说,过去个人以股权、不动产和技术发明成果进行投资,短时间内没有现金流收入却要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相关税款,个人投资者很难承受。而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民间个人投资活力无疑将得到提升。
  “新常态”正在成为一个热词。而在讨论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时候,“减税降费”似乎恰是其中关键词之一。就在国务院决定为企业减税降费的同时,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指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负应大幅下降,个税起征点则应随物价上涨而相应上调。
  众所周知,以往个税争议的核心无非在于“起征点”和“税制”这两大问题。对个税法调高起征点的期待,来自于民众对柴米油盐等琐屑生活的感知,而对改革税制的企望,则是个税畸变为“工资税”后的强烈反弹。然而可惜的是几次个税调整,均只对税率和起征点作了微调,而税制则一仍旧贯。在“新常态”中,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负下降的同时使税制得到改革,值得期待。
  每一次减税降费都会引发人们关于经济状况的联想,似乎减税降费纯粹是经济下行压力逼出来的一个结果。这种联想有多少道理姑置不论,但怎样让减税降费不至于成为权宜之计却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只要减税降费不是权宜之计,转而成为一种常态,人们的一些无谓联想肯定烟消云散。
  减税降费能否成为公共生活中的常态?取决于一点,那就是行政成本能否压缩,经验证明,如果没有良好的预算制度,行政成本高企的格局得不到根本的改观,即使制订一些减税降费政策,也有遭遇反弹的危险。在减税降费措施出台之后,这也许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