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在全国农经工作会议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发言

01.03.2016  10:59


我厅在全国农经工作会议上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典型发言





2月25-26日,农业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会议。会上,叶新才副厅长作了题为《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有效落实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典型发言,得到与会代表好评。

我省对村经济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始于1993年,主要在城郊村、城中村、园中村等集体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展探索,2014年全面推开,到2015年底总体完成。目前,全省29489个村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占总村社的99.39%,量化经营性资产1151亿元,界定社员股东3527万人,基本建立起“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叶新才总结介绍了我省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坚持全面部署和试点先行协同,营造改革推进强势;二是坚持统一政策和民主决策结合,增进群众主体参与;三是坚持赋能活权和创新经营共进,增强农民获得体验;四是坚持强化监管和政策扶持并举,提升发展持续动力。

这次全国农村经营管理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农经工作特别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分析“十三五”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努力做到“三个适应、三个着力”: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着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适应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着力维护和发展农民经济权益。陈晓华强调,当前,要抓紧抓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继续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努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促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健全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体系。要深刻领会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确保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要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结合实际推动产业扶贫,进一步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农经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委、办、局)分管领导和经管处(站)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农办、中央编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档案局、国家测绘局等9个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