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田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和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农〔2017〕3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农田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和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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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暨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动员大会、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亲自动员部署,要求各地紧紧抓住冬春有利时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政府还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列为全省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等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切实推进下阶段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冬春修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部署,去年9月以来,我厅制定印发了《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分解落实了建设任务,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市县开展业务培训,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但是,一些地方尚未制定冬春修计划,一些地方冬春修组织动员不力、工作热情不高、建设进度不快、报送信息和工作总结消极。各地要认真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冬春修工作,以“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为重点,优化“千人万项”蹲点指导服务,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要求及时报送建设进度和工作信息。要结合2017年水利建设计划,制定和完善年度实施意见。 二、加强水毁工程排查。去年,我省水毁工程设施较多,修复任务较重。各地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进一步排查农村水利水毁工程情况,加强对水毁严重地区的检查和修复。特别是对农村供水、农田灌溉等,要落实具体方案,优先安排资金,尽快修复重建,确保农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春耕春种用水需要;对存在防洪安全隐患的小水库、山塘、堤防等,务必在汛前全面修复,确保度汛安全。 三、加快修复水毁工程。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注重实效”的原则,倒排建设工期,控制时间节点,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农村水利水毁工程修复进度。对于尚未修复的水毁工程,要抓紧落实资金,加强技术指导,优化施工方案,增加施工力量,力争及早修复。对无法按时修复的水毁工程,要按照“保度汛安全、保农村饮水、保春耕生产”的原则,落实好临时或应急措施。 四、积极服务春耕生产。要主动联系当地农业部门,了解春季作物播种情况,查找影响春耕生产的农田水利“短板”,科学制定计划和应对措施。组织水利技术人员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和开展灌溉、排水技术服务。各级水利部门及基层水利站所要主动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帮助解决春耕生产的各类用水困难和矛盾。要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机制改革,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要引导和调动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粮食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等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末级渠系维修养护,切实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灌得进、排得出”。
浙江省水利厅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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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