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要求,按照《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年度考核办法》,我厅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县(市、区)2014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经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会同省农办、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粮食等相关部门综合评议,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83个有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考核等级(名单如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若对考核等级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局 郑 云,0571-87826541。
浙江省水利厅
2015年7月22日
考核等级优秀的县(市、区)(共43个,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临安市、淳安县、富阳市;
宁波市:奉化市、慈溪市、象山县、余姚市;
温州市:永嘉县、平阳县、瑞安市、苍南县;
嘉兴市:海宁市、桐乡市、嘉善县、秀洲区、海盐县;
湖州市:德清县、吴兴区;
绍兴市:诸暨市;
金华市:永康市、东阳市、金东区、义乌市、兰溪市、
浦江县、武义县;
衢州市:衢江区、开化县、柯城区;
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
台州市:椒江区、三门县、天台县、温岭市;
丽水市: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遂昌县、青田县、
松阳县、庆元县、莲都区。
考核等级合格的县(市、区)(共40个,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建德市、桐庐县;
宁波市:北仑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宁海县;
温州市:洞头县、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乐清市、
泰顺县;
嘉兴市:平湖市市、南湖区;
湖州市:长兴县、南浔区、安吉县;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嵊州市、上虞区、新昌县;
金华市:东阳市、婺城区、磐安县;
衢州市:江山市、常山县、龙游县;
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
台州市:黄岩区、玉环县、临海市、仙居县、路桥区;
丽水市:缙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