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市县参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01.2017  17:32

1月10日下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重要讲话,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会议。我省在省和各市、县设立分会场,组织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副省长孙景淼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作典型发言。

汪洋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重大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分类有序推进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汪洋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宣传解读,强化法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孙景淼在介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做法和成效时说,浙江早在1993年就开始探索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经过多年引导推进,目前,全省29497个村完成了改革,占总数的99.4%,量化经营性资产1151亿元,界定成员3527万人,基本建立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走在了全国前列。近年来我省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切实凝聚改革共识;二是坚持规范操作,切实把好改革方向;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四是坚持赋权活能,切实增强集体实力。下一步,浙江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特别是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路径,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添活力、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