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18.08.2015 13:48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成为实现农村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据统计,目前我省已有电子商务村62个,已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4491个。然而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不断发展的进程中,服务站(点)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等共性问题,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导向及统一的量化指标。因此,我厅牵头起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并以省质监局名义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术语与定义、设立要求、设立流程、主要职责、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从业人员要求、设备配置、形象装修配置、设立验收流程、管理要求、考评要求等,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管理与服务。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每个站点弥补自身配套设施建设的不足,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必需的支持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村服务站点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服务站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站点的服务质量;有利于统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标准,确保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经营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检查、服务和监管依据;对我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规范化服务等环节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来源:( 浙江商务厅 )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8.08.20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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