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宁副司长在全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上的总结讲话
李安宁副司长在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上的总结讲话
2019年3月13日
经过紧张的一天半的学习交流,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就要结束了。这次培训班是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举办的第一个培训班,同时也是农机试验鉴定改革实施工作的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和农机鉴定总站对培训班高度重视、尽锐而出。司、站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同方式出席了培训,张兴旺司长做了开班式重要讲话,刚才刘旭副站长也做了很好的讲话。司、站授课的同志都是直接参与改革谋划设计的主要人员,从不同方面对改革内容和精神要求做了讲解。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对培训班同样高度重视,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学习思考,积极研讨交流,对贯彻落实改革的精神要求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总的看,通过培训,大家深化了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推进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统一了思想,领会了精神,掌握了内容,明确了任务。培训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很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这次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从谋划设计阶段转入实施操作阶段。培训班结束后,改革的“蓝图”就要开始全面的“施工”“作业”, 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落实落地。根据推进改革过程中与各方面交流、研究的体会,结合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就贯彻落实张兴旺司长讲话精神和要求,做好下步实施工作和一些具体问题,与大家再做些交流,讲几点意见。概括起来主要是“三个加快转变”、“三个准确把握”。
第一,加快转变主管部门的领导方式。这次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改革,农机化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政事分开、简政放权,改革后,主要承担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负责制定制度规范、批准发布大纲、审定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对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等职能,不再具体管理鉴定工作。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围绕更好履行“组织农机试验鉴定”的职责,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将该放的放下去,将该管的管起来,尽快通过有关制度的清理和“立、改、废”,将有关职能和改革要求从制度上明确下来。要防止“抓住不放”,也要防止“一放了之”“大撒把”,特别是后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提高农机公益性试验鉴定能力,加快新型农机产品检测鉴定,充分发挥农机试验鉴定的评价推广作用”的要求,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一是把住方向,通过批准发布大纲、审定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绩效考核,把握好农机试验鉴定服务农业生产、农机化发展和农民的方向不动摇,支持、促进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偏离,支撑、服务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机化管理工作的功能不缺位。特别是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工作,加快农民急用、生产急需的新产品鉴定。二是统筹协调,促使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与农机化有关工作协同配合,处理好鉴定工作与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在用特定种类产品质量调查等各项工作的关系,促进“供”“需”协调,各方面密切配合,发挥好鉴定工作的作用。三是指导支持,积极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解决好鉴定经费保障、鉴定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指导鉴定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程,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加快转变农机鉴定机构的职责定位。鉴定机构要旗帜鲜明,牢固树立 “主体、主业、主责”定位,充分认识到,改革以后鉴定机构是鉴定工作的主体,鉴定工作是鉴定机构的主业,做好鉴定工作,提供公益服务,是鉴定机构的主要职责。要加快转变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当好主体,在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下,敢于担当,依照法规规章,独立自主做好大纲起草、种类指南的发布、鉴定受理、鉴定实施、证书颁发和证后监督等工作,公正、公开、科学、高效地开展鉴定工作。二是专注主业,切实转变鉴定机构主要做质量监督工作的认识,将农机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到为技术推广服务上来,转到加快创新产品的鉴定、促进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开发应用上来,聚焦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的主业,全力做好鉴定工作,切忌“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三是落实主责,农机鉴定机构作为国家设立的从事农机试验鉴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做好鉴定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机具的试验、检测、考核,公开鉴定的相应信息数据,为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是必须履行好的公益服务职责。改革后,鉴定机构做好鉴定工作职责明确、权责统一,鉴定机构和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处理好改革后的政事关系,主动作为,优质服务,履职尽责,落实公益服务的各项要求,真正将鉴定工作的担子担起来。
第三,加快转变农机鉴定管理服务方式。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加快从手工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转变。补齐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的短板,如期实现鉴定工作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注册管理和全国的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公众形象。二是加快从事前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改革举措,将质量投诉、质量调查等工作的重点转到对获证产品的监督上来,加强对企业承诺、践诺的监管,敢于亮剑,严处失信、违规企业,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维护鉴定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全程全面公开鉴定管理服务信息。信息公开既是对企业产品的监督,也是对试验鉴定工作的监督。通过公开信息,更好服务企业、农民和管理部门,倒逼推动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化和高质高效。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认真、严格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按时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质量,以信息公开重塑鉴定工作业务流程和管理要求。
第四,准确把握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精准性。指南是鉴定工作的导向、资源投放的准绳和企业申请的靶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明确,制定指南要坚持服务大局、开放共享,坚持积极作为、挖潜扩能,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结合鉴定能力、经费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做好指南编制工作的关键是“精准”。一是服务对象要精准,开展农机试验鉴定,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农民使用服务,而不是主要为本地企业服务,这是由鉴定属于技术推广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支撑决定的,否则鉴定工作的公益性难以成立。当前要以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确定的产品种类为主要依据,安排鉴定工作,开展农业生产和农民急需急用的产品鉴定,切忌地方保护主义。更不能为本地企业量身定做。二是产品种类要精准,顺应农业机械化从主要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延伸,从粮食作物加速向棉油糖等经济作物扩展,从种植业快速向养殖业、加工业拓展的趋势,对标农民对缺门机具和机具全程化、系列化的需求,对标支持小农户、贫困地区、丘陵山区的要求,精准确定产品种类。三是技术导向要精准,对标高效节本、绿色环保、智能安全、复式集成机具需求,敢于主张、敢于亮剑,少列或不列传统、低端、大宗的产能严重过剩产品,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创新产品鉴定,投向技术进步产品鉴定。四是规则要精准,如何申报,鼓励什么,限制什么,超出鉴定能力、经费预算的如何取舍等,都要明确原则与办法,事先告之,体现公益服务的属性和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防范审计、监察风险。
第五,准确把握鉴定数据来源的多元性。农机试验鉴定的内容包括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创新性等方面,鉴定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科学的试验、检测和考核,以及调查、专家评价、其他机构的证明等,其中的检验检测需要计量认证、能力认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但其只是一部分。鉴定包括检验检测,但不等同于检验检测。有的鉴定机构将自己等同于检验检测机构,将鉴定工作等同于检验检测工作,陷入了“能力恐慌”。同时,对采信社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有诸多的疑虑,态度不是很积极。这些认识,制约了鉴定机构作用和鉴定能力的发挥。应当准确把握农机试验鉴定的定义、内涵和鉴定工作改革的精神,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创新数据、信息获取方式,积极采信社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积极开展合作鉴定,充分利用社会有效资源,扩展鉴定机构的能力范围,增强鉴定的有效供给。需要强调的是,采信社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主要是减轻企业负担,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底线是企业申请前获得的,接受鉴定申请后,不应再要求企业去获取社会数据或接受企业提供的社会数据,以保证不突破公益、免费鉴定的要求。
第六,准确把握鉴定工作的基础性。目前来看,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是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农机使用管理的“入口”,鉴定工作获取的数据信息、发布的证书标志,不仅为技术推广,也为安全监理、购机补贴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技术和基础数据支撑。鉴定工作要注重发挥在农机管理工作的“第一关”、基础性作用,积极有效地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维修管理、在用特定产品质量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支持,当好“上游”,打好基础,优质服务,主动了解各方面的需求,主动配合、参与各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主动推进信息公开、互联互通、大数据服务,主动完善大纲、指南,主动改进不相适宜的鉴定内容、方法,为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农机监管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于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改革来说,培训班的结束,只是实施工作的开始。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以主人翁姿态,发扬钉钉子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加快推动各项改革落实到位,确保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如期在4月1日起实施,开创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新局面,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