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省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试点
近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省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试点竞争性申报工作,试点包括两类方向,2017年度共安排22个试点市县。
一、淳安等26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安排10个县。
试点目的:农业收益是低收入农户实现增收致富的主渠道,农产品流通则是农产品商品化,实现农业收益的最后、最关键的环节。“十二五”期间,农产品流通集中连片建设3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果,但相对城市主销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加快完善,农村主产区特别是淳安等26县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仍相对滞后,产地农产品冷链、加工、包装、物流能力较弱,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加快发展,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必须加大政府公益性扶持。
试点任务:重点支持当地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包括:支持农批市场和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支持农产品配送加工企业建设冷链、加工、包装、物流等设施设备;支持连锁企业开设生鲜超市(商店),建设冷链等配套设施设备;支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等投入。
二、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试点安排12个市县。
试点目的:近年来,我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在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滞后,市场公益性功能较弱,调控保障机制不完善,未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通过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增强政府宏观控制能力,进一步发挥失常公益性功能,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建设绿色环保市场。
试点任务:在淳安等26县以外区域重点开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农产品市场建设的支持政策,完善市场公益性投资、运营及监管机制,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市场)加工配送、冷链仓储、物流标准化、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保供稳价、安全环保等公益性功能。试点企业需签署承担公益性运营的承诺:公示商业性运营和公益性运营项目,明确公益性运营具体措施标准;积极开展公益性运营,配合政府做好对重要农产品价格及供应日常监测,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根据政府调控要求,通过减免费用、组织货源等手段,稳定市场价格和供应。
市场建设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