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金华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31.10.2016  12:06

  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从11月1日起,金华统一叫做居民户口。

   浙江在线10月31日讯(钱江晚报见习记者薛文春) 10月28日,金华召开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户籍改革方案相关细则。

  那么,这次户籍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将解决哪些问题?对于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报记者采访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部门,为市民一一解答。

   政策解读

   户籍改革重点解决三个问题

  记者从金华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完善户口迁移制度、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以及同步推进配套公共服务政策调整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而这一次的户籍改革,将重点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农村“三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农民担心进城落户后,原有的农村权益会被收回。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要同步推进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股权、宅基地使用权“三权”确权,通过“三权”确权,从制度上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门槛过高问题。

  长期以来,金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主要渠道是购房落户,此次改革将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符合金华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金华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同时,进一步放宽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镇落户的条件限制,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

  第三,解决相关领域配套政策调整跟进问题。

  包括逐步解决进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并将逐步制定城乡同步的卫生计生政策,推进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标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统一,逐步缩小各项社会救助标准的城乡差距。

   权威解答

   户改与老百姓相关的九个问题

  关于权益

  一、取消户口性质后,与其相关的政策如何调整?

  此次户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今后出台的各项政策,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原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各项政策,也将逐步调整到位。

  二、户改后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在农村的权益会不会有影响?

  不会。此次户改,将严格执行“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的基本要求。即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原先拥有的土地和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将继续享有。

  三、户籍制度改革对进城落户的农民有什么好处?

  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除了能保留原农村相关权益外,落户城镇后,还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其他相关权益。

  关于落户

  四、户改后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在城镇落户?

  凡是在城镇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就业、人才引进、投资兴业、特出贡献以及亲属投靠等原因条件的,都可在城镇申请落户。

  五、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在城镇有合法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廉租房使用权人员,可在城镇申请落户。

  六、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且按国家规定连续在本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条件的(最长不超过3年),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七、有学历、职称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院校毕业生、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人员可以在城镇申请落户。

  八、有特殊贡献人员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获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相当层级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九、投靠落户的规定是怎样的?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在被投靠人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其老年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以投靠落户。

  注意: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后不集中换发新的户口簿。但是居民在办理户口事项时,必须换发新的户口簿。居民要求换发的,也可以换发新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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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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