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会议
【本站12月26日讯】为贯彻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水利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12月25日,我厅牵头召开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省农办、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物价局等12个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冯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贯彻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了水利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精神,总结了2016年以来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试点成效,分析了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018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切实加强政策、组织、制度和技术等保障,会议审议了《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实施计划》等有关文件,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均表示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为切实减轻基层推进改革的实际困难和负担,会议还研究讨论了由我厅组织编制的《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为各县(市、区)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提供政策和技术参考,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
冯强在回顾总结工作、分析改革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他强调,明年是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我省能否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各地特别是省级有关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改革动力,不断总结提升改革经验,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增强权威性。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把改革的任务传导到市、县有关部门。加强改革认识,立说立改,抓好落实。进一步激发改革活力,巩固试点初步成果,扩大改革范围,取得更大改革成效,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红利。对改革好的地方,政策上、资金上多支持激励,形成改革综合效应,激发基层和群众的改革热忱。进一步保持改革定力,当前的成效是初步的,要鼓励支持,容错纠错,保护改革。要坚韧不拔,久久为功,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藩篱,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