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在应对今年台风、泥石流等大灾中发挥重要作用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自我省启动2006年启动实施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以来,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保险品种不断增加、风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两险”在支持我省农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15年,我省接连遭遇“灿鸿”台风、“苏迪罗”台风、“杜鹃”台风、丽水里东村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灾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省农险协调办(省发改委)会同各级农险协调办、省共保体迅速行动,按照“惠民利民、宜快则快、合法合规”的要求,全力做好大灾预警和灾后保险理赔工作,“两险”风险保障作用充分体现。截止2015年11月底,全省农业保险已为35189户受灾农户提供保险赔款1.79亿元,为6538户农房倒塌农户提供保险赔款1463.2万元。
一、主要做法
1. 预防为先,严格落实大灾预案工作责任制。今年三次台风期间,省农险协调办与气象部门密切联动,于历次台风来临前,迅速通知各地启动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大灾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省共保体、各地农险协调办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次生灾害动向,全面落实应对大灾工作责任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指导农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台风期间有300人以上坚守岗位、参与抗台。
2. 通畅为本,全面掌握基层灾情报案。台风发生后, “95518”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24小时电话报案热线保持畅通,并组织乡镇协保员代为受灾农户报案,确保农户报案全天候、无障碍。为尽快核实报案农户受灾情况,省共保体共组建了401个查勘理赔工作小组,出动人员2717人次、车辆883辆,会同全省各类农技专家、基层农业农房保险协保员,克服交通不便、天气恶劣等不利因素,在第一时间赴受灾第一线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所有报案3天内均100%完成了查勘工作。迅速掌握了灾情,为后续定损赔付打好基础,并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真实准确的灾情数据。
3. 速度为要,迅速开展大灾理赔工作。为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全面开启大灾理赔绿色通道。一是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对同一品种、同一区域的农户报案进行并案处理,缩短理赔周期。对于损失明确的赔案,如农村住房倒塌、大棚垮塌等,简化理赔程序、进行快速理赔。农房保险在定损3天内、农业保险在定损10天内完成赔付到户。例如临海县的全国种粮大户黄兵,在“苏迪罗”台风中800亩早稻受损,受灾后只用了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20万元理赔款。二是建立预付赔款机制。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实行重点扶持,在初步估损金额内予以先行赔付,为受灾种养大户提供了灾后重建启动资金。如三门县浦坝港镇西瓜、水稻种植大户陈谋篷,距其报案后48小时以内,立即获得2.8万元预付理赔款,随后其受灾的60亩钢棚西瓜获赔7.2万元、200多亩早稻获赔6.7万元。他感慨地说,“幸亏有了农业保险,以后再扩大生产信心就足了”。三是建立重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机制。11月13日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遭遇山体滑坡后,省农险协调办连夜指导省人保财险公司组建10人查勘理赔小组赶赴现场。据核实,丽水里东村农户100%参加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截止11月19日,已对被埋和全损的农房全部进行了拍照取证和清点,受灾最严重的李勇法等30户农户,按照农房全损每户2.25万元全额赔付。同时,丽水市各县市区投保了政策性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因灾遇难或伤残的农户还可获得每人最多3万元的保险理赔。
二、主要成效
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作用在历次大灾中得到充分体现:采用保险方式创新了政府救灾机制,发挥了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农户受益效应(保额与农户自负保费比例)从2006年的平均90倍扩大到2014年的553倍。大灾无情人有情,农业保险这项政策让农民生产生活吃了“定心丸”,也进一步提高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公信力。
今年台风过后,一是各地参保积极性明显提高。据调研,各地农户,尤其是受灾农户表示将明年积极参加农业保险,并希望进一步增加可参保的地方特色保险品种。台州、绍兴、舟山等受灾较严重地区提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扩大保险范围。二是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动力更足。保险公司在三次台风大灾中,发现了新的市场需求,将加快新保险品种开发,并针对人工理赔效率低等问题,正在积极研究无人机查勘、气象指数应用等高新技术手段破解难题。三是涉农保险公众知晓度进一步扩大。省、市、县各级媒体通过对大灾理赔工作的宣传,有效提升了农业、农房保险的正面影响力,为进一步增强对“三农”风险保障、更好地发挥保险社会管理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加强媒体宣传和引导,特别是加强针对性宣传,根据我省各类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时空分布特点,不断加大对沿海、山区等高风险区域、重点大户的农险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保险社会知晓度,澄清农业保险认识误区,增强农户保险意识。
2.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一是推进农险“提标扩面”。按照支农惠农的总体要求,以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农产品为重点,提高保障水平,并降低农户保费自负比例。将水稻、大小麦、油菜、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露地西瓜、大棚西瓜、淡水养鱼等险种保额平均提高30%以上,将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大棚西瓜、露地西瓜、葡萄农户自负比例由45%降到30%,鼓励散户通过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参保。二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品种目录库。进一步增加对地方特色农业支持力度,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三是拓展涉农保险领域。进一步提升创新力,鼓励保险公司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推进价格指数、天气指数等新型保险试点,以商业保险形式探索叠加保险保障,形成阶梯式农业保险保障结构。建立农业保险和政银保合作与金融服务新模式,推进农村“三权”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试点。
3.进一步优化保险服务。一是进一步优化理赔流程。探索便捷科学的农业保险大灾理赔方式,健全争议案件专家组鉴定制度,探索多方协作大灾查勘定损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基层保险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并壮大基层农险指导员队伍,针对大灾时理赔人力短缺的问题,积极利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人员以及外部专业力量,提高定损理赔的科学合理性和及时性。三是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鼓励具备农险经营资格的各保险公司参与地方特色保险品种开发,促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序竞争、梯度开发的农业保险发展格局。